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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多所高校共建“腐败预防与惩治协同创新中心”

   长沙12月13日电 (记者 李俊杰)13日,由湖南大学牵头,联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高校共同组建的“腐败预防与惩治协同创新中心”,在长沙召开第二届“腐败预防与惩治”高峰论坛暨协同创新推进会,就院校之间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进行讨论。

  “腐败预防与惩治协同创新中心”由湖南大学牵头,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等单位和机构为合作单位,通过创新机制的改革,协同国内研究力量,带动和促进腐败预防与惩治问题的研究。

  湖南大学纪委书记栾永玉表示,该校将借助在法学、政治学等研究领域的学科优势,整合国内外前沿学术力量,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搭建高端学术平台,为国家反腐战略服务。同时,从实证角度深入研究腐败类型,开展多区域、国际化的交流与合作,以廉洁文化为桥梁纽带,打造服务国家腐败治理战略的高端智库机构。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原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说,腐败因公权力而产生,只要不加强监督,无论什么制度的国家都会产生腐败。中国的反腐败已经取得很多成功经验,特别是十八大以后,反腐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如果把这些反腐经验上升到理论高度,从而成为普适性的结论,意义非常重大。此次研讨会很全面,既有腐败预防,又有腐败惩治。

  朱孝清认为,从新加坡和香港反腐败的成功经验来看,主要是4个方面: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和不必腐败。这4个方面缺一不可,归纳起来就是腐败预防与惩治。这4个方面有先后顺序,通过严惩腐败可以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然后再解决不能腐败的问题,即解决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

  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了将近20年的长沙市纪委预防腐败室主任项武爱提出了几条建议,他希望专家学者能够深入到一线,了解真实的情况,协同创新研究,尽可能地“出干货”,为纪检监察系统和相关部门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研究方向扣紧决策层的思路。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彭新林说,一方面要以法治思维和思路反腐败,坚持反腐“零容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另一方面要做到反腐败的“常腐”态势,从两个面上下工夫:一个是常规的常,一个是长期的长。

  当天,众高校还就“腐败预防与惩治协同创新中心”的章程,及院校之间联合培养学生、科研项目、学术交流等方面展开讨论。院校之间将以重大任务为牵引,开展多学科深度融合的研究,创设“廉政”学科,造就复合型的腐败预防与惩治的专门人才,并与实务部门紧密结合,产出具有重大理论创新的研究成果。此外,还将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国外智库的合作交流,提升中国在反腐倡廉国际合作领域的学术话语权。(完)

(编辑:萧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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