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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不大幅上涨

发改委印发通知要求

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不出现大幅上涨

本报北京8月9日讯 记者万静 记者今天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针对近期河南等地严重洪涝灾害影响、国内多个省份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确诊病例等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总体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跟踪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变化,及时掌握汛情和疫情变化影响,加强形势分析研判;组织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供应调度,及时精准投放储备,发挥平价商店作用,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出现大幅上涨;抓好灾后生产恢复,采取多种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

同时,通知强调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基本稳定;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各种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重要民生商品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有效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

(编辑:HCF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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