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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鼓励发展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后备箱经济;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落实创业扶持补贴、税费减免、创业奖补等政策……3月6日,记者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启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通过实施扶持、创业补贴等措施与计划,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完善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发展特色经营

广西启动实施的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主要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为他们量身定制“创业主体培育”计划。

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广西将通过定期创业政策宣讲、讲座培训、交流沙龙、路演展示等形式,引导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提供项目指导、项目推介、孵化服务等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广西将上线运行农民工创业服务小程序,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孵化、投融资撮合、产销对接等跟踪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广西将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后备箱经济、小摊小店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此外,广西还将开展“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就业创业支持行动。同时,组织开展好“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广西选拔赛、广西创业大赛、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发掘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创业主体。

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主要是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为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为零工人员与用工主体、职业中介机构当面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合理划定小摊经营区域,允许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区域内从事临时经营活动,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可不办理营业执照。依法处理涉及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争议案件,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仲裁“绿色通道”和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服务等。

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继续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创业奖补扶持

广西还将实施“创业奖补扶持”计划,进一步落实创业扶持补贴、税费减免、创业奖补等政策,激励创新创业。

在落实创业扶持补贴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以及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给予5000元/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给予1500~18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孵化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月的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社保补贴。

在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方面,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规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在落实创业奖补政策方面,对获评国家级、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资金;对认定为自治区级“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并验收合格的,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按规定对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给予建设奖补资金扶持;按规定给予双创孵化示范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资金奖补。(记者彭媛媛)

(编辑:HCF  审编: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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