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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法院系统加强文明创建促进审判工作

        近年来,昭通市县两级法院不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出水平、四年抓巩固、五年大发展的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搭建平台、丰富载体,积极引导全体法官干警参与法院文明创建。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初步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市法院的精神文明创建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文明创建机制不断完善。两级法院逐步规范了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立了常设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法院审执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了文明创建长期规划和短期方案。通过努力,目前实现了文明创建有组织、有保障、有规划、有目标、有责任、有考核,形成了市、县区文明委指导,两级法院互联共创,党组引导,创建部门抓落实,法官干警全员参与的文明争创工作格局,确保了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文明创建环境不断优化。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努力抢抓中央加大对西部地区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有利时机,着力改善以审判综合楼迁建(重建)为重点的司法文明硬环境。通过努力,市中院和10个县区法院审判综合楼迁建(重建)项目纳入了全省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目前,水富、绥江法院审判综合楼已建成投入使用,市中院及鲁甸法院已进入搬迁筹备阶段,昭阳、永善、镇雄、威信4个法院已进入装饰环节。结合实际分步推进了“两个中心”、“三大平台”和“四级专网”建设应用工作,初步实现了上下级法院视频应用、数据交换、专线通信及办公办案信息化,为全市法院的文明创建发展后劲奠定了坚实基础。两级法院均建设了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长廊及院史荣誉室等,积极营造了庄重、整洁、文明的执法办公环境。

        三是文明创建内涵不断丰富。两级法院根据国家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六好”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特点,着力围绕司法公正、高效、廉洁、为民开展了系列载体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工作。坚持精神引领。大力弘扬“公正高效,敬业务实,廉洁文明,和谐关怀”的昭通法院精神,通过举办法官论坛、开展道德讲堂、年度演讲比赛、“法苑杯”书画摄影巡回展、成立法官作协、创办文化刊物、开设文化专栏等方式,积极搭建文化交流长效平台,突出自身文化特色,提高干警的文化底蕴和素养。扎实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素质提升年”暨“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暨廉洁司法集中教育等主体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转变司法作风。狠抓司法文明。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环境营造、打击调节、平衡协调及法治引领方面的作用,坚持“阳光司法”与“普法六进”常态化,选择典型案件巡回公开审理,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现场旁听,通过以案释法弘扬真善美,鞭策假丑恶,助推法治文明建设。针对辖区山高坡陡、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社会经济文化落后、群众法律素质不高等特点,全市法院努力克服自身困难,始终坚持巡回办案,将巡回法庭搬进集镇、村社、农家和田间地头,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审判的“三延伸、四见面”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不断优化诉讼服务,积极为群众提供集诉讼引导、立案登记、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司法救助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各县区法院根据地方实际,通过在院机关设立诉讼调处中心、在未设法庭乡镇建立巡回办案办公室、为村委会配备法制专职副主任等方式诉前化解大量纠纷。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四亮四评”、法院公众开放日、司法巡查、审务督查、作风整顿及精品案例评选、法律文书展示、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注重典型培育。立足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两级法院开展十佳法官、十佳干警、十佳执行员、十佳书记员等评选表彰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精神文明示范岗、巾帼文明建功标兵等评选活动,激励引导干警创先争优。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孙馨、王光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王正云、全省“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模范”冯国凤等一批优秀法官,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文明新风。两级法院以各种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娱竞赛、走访慰问和爱心奉献等活动,积极开展了挂钩帮扶、结对帮建、扶危济困、捐资助学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彝良“9.07”、鲁甸“8.03”抗震救灾工作中,充分显现了两级法院法官干警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传播大爱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四是文明创建成效不断显现。通过组织引领、制度保障、环境营造、载体推动等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市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收到了积极的成效。表现为,文明创建有成果。2006年前,全市两级法院只有3个县级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通过历年争创,现有省级文明单位4个,分别是昭阳、巧家、威信法院和中院;有市级文明单位5个,分别是镇雄、彝良、盐津、大关和水富法院;有县级文明单位2个,分别是鲁甸和绥江法院。今年,永善法院被命名为国家级精神文明单位,使全市法院的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带动下,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法官协会等工作也得到了积极促进,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先后受到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妇委会被全国妇联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黄华法庭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法庭”,永善、盐津法院被省高院评委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点。文明建设有效带动和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200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33025件,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法院文化有亮点。昭通法院系统法官作协成立以来,广大法官作者写出了大量健康优秀的文学作品,相继在《大家》、《边疆文学》、《滇池》、《诗刊》、《星星》、《天平》、《审判与法治》等刊物发表,涌现出了以黄代本为代表的法官作者群,先后获得了“滇池文学奖”、“边疆文学奖”、省法院征文活动特等奖以及昭通市政府文学奖等奖项。他们的写作以明显的地域特色和职业背景区别于其他的文学作品,凝聚着昭通法院人特有的情感、智慧和理性思维,在全省法院系统具有一定影响力,为繁荣法院文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理论研究有突破。自2006年以来,全市法院分别开展了“第一、二、三、四届法官论坛”、“昭通市法院系统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征文”和“昭通市法院系统十大司法实务调研课题评选活动”等九项调研活动;出版了《乌蒙法思》《关注民生与和谐司法》和《审判实务调研与理论探析》等七册文集;全市法院中标、完成和通过验收国家级课题3个、省级课题19个和市级课题2个,其中,获国家级二等奖2个、省级一等奖9个,特等将1各,有40余篇论文分获各级奖励,1篇专项调研报告被市人大转化为规范性文件下发指导全市工作。昭通法院的调研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和成果,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和认可,2013年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推进会在昭通召开。(杨光凤)

(编辑:萧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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