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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迅速行动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入汛特别是8月份以来,甘肃省多地出现百年一遇降水和暴洪,滑坡、泥石流多发频发。8月19日,甘肃省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响应。针对灾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筑牢汛期环境安全防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迅速部署, 各地积极行动,保障环境安全。

奔忙在防汛前线

受灾情影响,徽县罗家河沿线城区污水收集部分管网被洪水冲毁,城区污水处理厂无污水进入,被迫停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派出现场工作组,在实地查看后,建议污水处理厂主反应区进行微量曝气,提前准备碳源保证活性污泥活性;立即对全厂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水管网修复后立即恢复生产。

《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做好汛期环境安全监管和灾后帮扶工作,组织人员到受灾企业,努力为各企业积极稳定恢复生产提供优质环保指导和服务。在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摸排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污水处理设施、饮用水水源地等环保设施受损情况,估算损失金额,及时报告。要精心谋划灾后重建,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积极争取资金,尽快恢复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污染源在线监控等各类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目前,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已先后派出5支工作组全力投入汛期环保帮扶,协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奔忙在受灾严重的陇南市、天水市和甘南州,重点针对部分县区遭受暴洪冲击或存在受损风险的环保设施设备,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状况等进行现场帮扶指导。

排查隐患于未然

强降雨期间,澳德矿业公司尾矿库边坡防渗层被泥石流冲毁了约150平方米。

“虽尚未对环境造成影响,但必须引起重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第二工作组常沁春说,工作组提醒企业要严防受损面积扩大。同时,为保障尾矿库安全运行,避免渗滤液渗漏,企业有关负责人表示,待灾情影响消除后,将及时修复防渗膜,随后复产。

为确保安全度汛,《通知》进一步明确,要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针对本辖区环境风险特点,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通知》明确了排查监管的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等。加大对黄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和“两江一水”等重点流域、区域的排查力度。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道路交通运输环境安全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安全为重点,特别对沿江沿河的涉重金属、石油化工以及化学品仓储、油气输送管线、危废堆存场所、尾矿库等企业,深入开展排查,提出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相关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汛期尾矿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提高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预判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目前,宝徽实业、澳德矿业等企业的危废库、尾矿库均受到重点管控。

8月18-20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汛期环境安全执法检查人员279人次,现场检查环境风险企业205家。全省未发生因强降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

“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通知》要求,全系统要做好充分应急准备,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应急值守要求。多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时刻保持应急人员、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做到人员在岗、措施到位、设备齐全、通讯通畅。

《通知》明确,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科学布点监测,及时报告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凡向市级人民政府报告的突发环境事件,务必同时报送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要主动公开事件进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媒体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第一时间答疑释惑。

(编辑:HCF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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