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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党委领导干部每年到党校讲一次课

  为解决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能力欠缺、“本领恐慌”问题,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不能低于总课时的70%。

  《意见》提出,党校学位研究生教育要坚持“国标”,各级党委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一次到党校授课。

  马克思理论、党性教育课程不少于70%

  《意见》强调,要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首要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党校办学第一位的要求,是党校姓党最重要的标志。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是党校教学最重要的任务,是必须重点抓好的教学内容。这两类课,在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市(地)委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

  此外,按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的要求,党校的培训类班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3个月,市(地)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班一般不少于5天。

  在一个任期内,县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由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市(地)委党校集中轮训一次。突出主课安排,完善教学布局,所有主体班次都应当在教学安排中充分体现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

  党校学位研究生教育要坚持“国标”

  《意见》还提到,要重视学位点建设,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学位研究生教育要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党校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纳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

  倡导和运用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和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深入开展领导工作经验交流和党性分析等教学活动,重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实行严格的教案审核、集体备课、课前试讲等制度,对课堂教学进行科学评估并建立激励机制。根据不同班次特点建立学习考核制度,激发学员学习动力。

  此外《意见》指出,要建立和完善符合党校智库运行特点的经费管理使用机制,加强智库成果在决策中的转化应用,创新党校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全国党校系统智库建设协作机制,确立决策咨询模式和智库成员管理模式,提高决策咨询服务水平。

  加强党校系统与行政学院系统、高等学校系统、科研院所系统的智库交流与合作,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新机制。

  党校教师应基层挂职深入实际

  《意见》提到,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坚持严格的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注重从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中招录青年教研人员,从高等学校和其他部门引进符合党校教学要求的优秀人才。加强党校与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干部的交流力度,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军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聘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党校兼职教师。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实施党校系统“名师工程”,以学科学术带头人为主体,着力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知名教师。通过加强经典著作学习、加强教学科研实践、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作用等多种途径,加强拔尖人才、学术领军人才培养,加快中青年教师培养。

  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探索建立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福利挂钩机制。切实保障党校教师工资待遇,增强党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

  党委领导干部

  每年至少一次授课

  《意见》指出,地方党委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

  选拔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有实践经验、年富力强、开拓创新的优秀干部担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地方党委党校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可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一般从教师队伍中选拔产生,防止把党校作为单纯照顾安排干部的地方。

  各级党委要把办好管好建好党校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校工作。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

  各级党委要点名选调重要岗位干部和优秀干部到党校培训,防止和纠正一些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多年未参加培训、部分干部多次重复培训的现象。

  此外,要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一大优势,必须长期坚持并形成制度。坚持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到中央党校讲课的做法。省、市、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一次课。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同级党校讲课。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

  文/记者 李文姬

  图解党校工作

  根本原则:党校姓党

  主课: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

  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70%

  班次:

  省(区、市)委党校不少于3个月

  市(地)委党校不少于2个月

  县(市)委党校不少于1个月

  进修类班次不少于1个月

  专题研讨班不少于5天

  教学方式: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和现场教学

  谁来讲课:

  从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中招录青年教研人员

  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

(编辑:萧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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